2007年7月12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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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首次出台行政诉讼案件调解规定
柏立诚

  在近日举行的昆明市诉讼调解工作会议上,该市首次出台“民告官”案件调解规定:《法院关于采用协调和解方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暂行规定(试行)》。
  为保证“民告官”案件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,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减少或降低诉讼成本,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《暂行规定》中,对“民告官”案的调解原则、调解程序、调解中的司法建议制度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。